关于提交“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进度报告及项目绩效评价材料的通知

林芝市科技局 2021-03-19 18:44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字体: 【打印文本】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关于下达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现将报送项目进度报告及绩效评价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承担单位

二、报送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如实填写《“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进度报告(模板)(附件1),于2021年324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PDF)报送至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二)有自筹经费的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报送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2021年324日前报送至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三)项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之前的各项目承担单位(附件2)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附件3),准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并在项目截止日次月1日之前将完整的绩效评价材料报送至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如,2021年5月到期的2021年6月1日之前,2021年6月到期的于2021年7月1日之前,如此类推)。

(四)逾期未报送材料、自筹经费未按承诺到位的将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

、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      尼珍李一民

联系电话:0891-6836039(兼传真)

电子邮箱:kjt_gxc@sti.xizang.gov.cn

附件:1.“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进度报告(模板)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2021年12之前到期项目汇总表    

    3.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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