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科学技术局公有房屋因年久失修导致地面、玻璃门、楼顶防水,墙面等基础设施已老化损毁,为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完善办公区基础设施功能、优化后勤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现需对我局公有房屋进行维修,诚邀有意向且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林芝市科学技术局公有房屋维修项目
二、项目内容
更换办公楼玻璃门、办公楼门口阶梯重修、楼顶防水重修,楼顶太阳能设备拆除、墙面破损处修复,周转房维修。(具体详见附件1)
三、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价169800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本价格如果涉及需要政府审计,最终以审计部门出示的审计结果为准。如果政府不审计、如果有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最终以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格为准。
四、评选内容
林芝市科学技术局拟比选1家施工单位,在施工维修期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维修任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名条件
本次比选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报名企业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施工维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工程施工维修类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4.服务商名称、经营范围应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应不超过16.98万元。
六、递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公司简介复印件(加盖鲜章);
2.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证明等截图);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完整的合作协议、合同等);
4.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鲜章);
5.报价清单(加盖鲜章);
6.报价资料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鲜章;
7.承包方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他人;
8.请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到付快递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
9.收到成交通知后,承包方需按要求签订合同。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2.报名地址:林芝市科学技术局二楼财务室
八、评比方式
采取打分法选择,并报请局党组会确定施工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8945883829 杨雪超18908947440
附件:1.林芝市科学技术局公有房屋维修清单报价
2.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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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林芝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1家单位。
办公地点:市委宣传部501室、502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94-5893315
区内电话举报请拨打:12388
区外电话举报请拨打:089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