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张林华    来源: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相关链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性事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2〕2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四件大事”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林芝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融入“11364”发展思路,紧盯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推动新时代林芝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气象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初步建成藏东南大气水分循环与生态环境综合观测体系,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四个创建”能力显著提高。围绕经济发展,在重大项目及上下游产业、生态旅游业、经济带城镇建设、交通运输、森林草原防灭火、农牧特色产业、地质灾害、清洁能源等领域的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林芝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2035年,藏东南灾害性天气气候的机理研究取得新进展,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保障“四件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林芝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与各部门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升保障林芝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气象服务能力

1.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发挥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指挥部作用,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依法开展重大规划、重点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积极推进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建设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应急机制完善气象应急预案,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意识,积极推动气象防灾减灾科普进党校、进校园、进工地、进乡村社区。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易灾区气象观测系统建设,补足移动雷达等气象应急设备短板,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发展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实施重大战略、项目支撑保障行动。构建面向川藏铁路、雅鲁藏布江中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的气象综合监测体系,深化项目施工安全气象保障技术研究,研发重大工程的建设、运营气象服务系统,提升专业气象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做好墨脱支线机场及通用机场规划建设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川藏铁路有限公司、雅江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保障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围绕“加快推进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气候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冰川、湖泊、湿地等高原特色气候景观,开展“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创建。围绕桃花旅游文化节、重点旅游景区、红色旅游精品路线、康养旅游、体育旅游、商务会展旅游、“G318中国最美景观大道”、“G219国之大道”,发展生态旅游气象服务,将气象纳入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旅游、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气象服务信息融入到林芝智慧旅游。〔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鲁朗景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以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一带四基地”“一县一特色”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开展“国家林芝灵芝栽培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波密天麻现代种业标准化示范区”直通式气象服务积极开展林下资源与气候品质指标研究。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持续开展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预报和关键农事期的农用天气预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大力实施交通保通保畅行动。气象、公安、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将气象观测纳入交通运输规划建设,推进G318、G219、G559等国省骨干公路沿线交通气象观测站网综合布局,开展交通运输线承灾体致灾风险调查研究,建立交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场景的气象信息靶向发布智能服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6.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对防雷安全的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防雷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将防雷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深化气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建立防雷安全责任清单和防雷重点单位清单,加强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保障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推进美丽林芝建设

7.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气象监测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水利、水文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形成多圈层气候综合监测体系,强化气候变化对高原生态、农牧业、冻土等气候承载力脆弱区影响的监测、预测和评估能力。参与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粮食生产、水资源、交通、能源、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国防安全的影响评估和应对;参与客观定量化气候安全预警决策服务,提升气候变化风险早期预警和决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打造具有国内气象科技影响力的墨脱国家气候观象台。面向生态文明建设、气象防灾减灾需求,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科研院所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打造生态与气候服务、科研、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多功能国家级气候观测站。多渠道加大对墨脱国家气候观象台资金、项目、人才的投入。扩大开放合作,吸引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校,通过合作建立开放实验室。推动墨脱大气水分循环综合观测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申报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墨脱县人民政府〕

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服务藏东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立太阳能资源实况监测业务体系,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编制精细化太阳能区划。挖掘光伏发电资源开发潜力,助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开展公里尺度碳源汇评估,助力林芝开展碳减排管理、碳资产开发和碳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大力开展植被、水体、荒漠、湿地、冰川冻土等生态气象监测,做好生态安全气象风险研究和预警。强化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应对森林草原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将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纳入国家公园创建规划中。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努力推进林芝气象系统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走在前列

11.厚植人民群众的气象服务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将气象服务纳入市、县(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气象智能观测、灾害风险智能感知和预警技术运用于数字林芝、海绵城市等建设,丰富城市安全运行气象服务产品。拓宽农牧区、边境地区气象信息传播渠道,推动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出行等公众生活。各类媒体要加强和气象部门合作,打造高质量的融媒体和应急广播气象服务。开展健康气象及生活指数等气象服务。加强汉藏双语气象服务,制作契合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场景的气象影视服务节目和气象科普产品。〔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编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气象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市、县两级气象部门立足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民宗局、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服务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

13.建立健全军地联动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加强边境气象站网建设。开展面向抵边乡村、边境道路、灾害易发区、旅游景点、生态功能区的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建立藏东南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东南部边缘地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科普全覆盖,推进固边兴边富民及军民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林芝军分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持续夯实林芝气象发展基础

14.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和评估体系。加强卫星、气象雷达、地基遥感观测技术的科技攻关,在川藏铁路、清洁能源开发、生态文明建设、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高原农牧特色产业发展、“三农”服务、生态旅游、交通运输、森林防灭火等领域支持一批气象科技项目。开展藏东南灾害性天气气候的机理研究,加强数值预报模式本地检验,提升智能网格预报的订正核心技术能力。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西藏)、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中心、林芝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工程安全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林芝气象科技支撑能力。支持气象部门与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发展综合、智能、协同观测业务。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农业、生态、交通、旅游、能源、水利等专业气象观测网,补强气候系统多圈层观测短板。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优化观测站网建设土地使用审批流程。完善X波段雷达和移动雷达监测网,提升天气雷达监测能力,强化遥感综合应用。迭代更新气象探测设备,完善气象装备保障和计量检定体系。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发展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6.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实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精细到乡(镇),逐步实现到村(居)。优化气象业务布局,开展全流程、全时效精细化数值预报检验、高原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应用、精细化智能预报业务。〔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7.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构建涵盖承灾体、孕灾环境、致灾因子的气象风险管理数据库,发展基于风险、影响评估(预估)的智能研判技术,建设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系统。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具有智能分析用户需求功能的气象融媒体发布平台,提升气象服务精准推送能力。建立气象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的气象信息共享和效果反馈机制,探索打造满足各行业需求的气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提高气象大数据供给水平。提升气象信息网络带宽和集约化运行水平,推广北斗应急通信技术,实现业务数据传输双备份,推进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共用,将气象服务信息纳入“数字林芝”建设,提高气象数据支撑重大工程、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能力。〔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监管办〕

19.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纳入市“行业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工布英才”“双百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保障支持气象人才队伍健康发展。将市、县气象部门干部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计划,定期选派气象干部到地方锻炼交流。开展气象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能手评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由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落实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合力。各县(区)人民政府深化与市气象局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相关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做好资金、人才、项目、用地等保障。定期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跟踪评估,确保任务落实。〔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二)统筹规划布局。各县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衔接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加大对公共气象服务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使气象高质量发展与交通旅游、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发展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林芝军分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气象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防雷、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交通安全等领域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推进地方气象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四)推进开放合作。深化气象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继续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援藏省市县气象部门合作,解决林芝气象高质量发展技术瓶颈〔市科技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

(五)加强投入保障。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完善气象观测设施的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机制,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领导和预算保障机制,各级财政依法保障对气象事业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