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王超力    来源: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相关链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林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

林芝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藏政发〔2022〕1号),结合林芝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体育强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和“把林芝建设成西藏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决策部署及林芝市委“11364”发展战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5年,建成与健康林芝和体育强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健身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0%,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8人县(区)、乡(镇)、村(居)健身设施更加完善,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3.5%以上,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制定实施《林芝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盘活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建设一批贴近社区、服务基层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百姓健身房和寺庙健身设施等体育惠民工程,建设乡镇多功能健身广场、行政村篮球场和笼式足球场,推进农牧民体育健康工程。改扩建市体育场,完善县(区)城体育设施和户外运动设施,加大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增建赛马场和响箭场,数字化升级改造部分公共体育场馆,进一步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功能布局。持续推进鲁朗全国运动休闲小镇、巴松措国家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工布江达县全民健身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自治区在墨脱县、波密县易贡乡、巴宜区八一镇分别建设海拔1000米、2000米、3000米的运动训练基地,将林芝打造成西藏体育强市、国家户外运动基地和国家高海拔训练基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汽车营地、滑翔伞、漂流、登山等户外运动服务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和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统战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草局、民宗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工程。创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模式,完善运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等模式向社会全面开放。推进场馆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场馆使用率。采取“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办法,保障全民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和学校、企事业等单位作为全民健身器材的受赠单位要管好、用好、维护好全民健身器材。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督管理,积极争取和合理使用国家大型体育场馆运营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支持,解决体育场馆运营资金缺口问题,将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满足学校教学和安全条件下,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团市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构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办好跨喜马拉雅自行车越野赛(林芝赛段)、全市“南迦巴瓦峰杯”篮球赛、“尼洋河杯”足球赛、U系列足球、篮球赛等传统赛事,举办全民健身大会、全民健身体验月、农牧民运动会、机关职工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培育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办好新年登高、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和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支持各县(区)培育地方特色群众性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县域足球、篮球、排球运动,推动“三大球”普及。承办好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林芝市全民健身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推广全民健身运动项目。挖掘传统体育资源,弘扬响箭、赛马、押加、抱石头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自行车、登山、游泳、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和锅庄舞、健身操、柔力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将工布响箭打造成林芝体育特色名片,支持各县(区)进一步挖掘、传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林芝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五)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加快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配置监测设备,完善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和农牧民开展体质监测工作,同时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健康林芝服务。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开展全民健身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部队、进农牧区、进寺庙的“六进”活动和送项目、送指导、送器材的体育下基层“三送”活动,促进全民健身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宣传部、老干部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立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体系。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聘任和激励机制,推行晨晚练点聘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补助办法,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积极性。加强市、县(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将全民健身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宣传部、老干部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建立市、县(区)两级体育总会,发展乡镇体育协会和社区体育组织,构建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对各类健身中心、俱乐部、健身站点、晨晚点的建设和管理,扶持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宣传部、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体育社会组织

(七)促进重点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引导更多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健身。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僧尼、农牧民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结合人群特点研发贴近群众、方便易行的体育健身项目。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研究推广锅庄舞、广场舞、柔力球等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身项目。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僧尼健身活动,鼓励支持举办寺庙僧尼足球、篮球等体育比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统战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民宗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开展调查研究,挖掘优势资源,科学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与旅游、文化产业布局高度融合。依托林芝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以山地户外为引领,以跨喜马拉雅自行车极限赛、巴松措国际自行车越野赛、南迦巴瓦山地半程马拉松赛为载体,继续打造“户外天堂、运动林芝”品牌。探索体育产业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健身休闲、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制作、体育旅游等全面发展的体育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局、旅游发展局、林草局、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建立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培养教练员队伍,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构建青少年体育保障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学生体质监测,提高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举办青少年冬夏令营,丰富校园体育活动,打造“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学校,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面向市民开展“体卫”健康观念宣传,提供咨询、指导、跟踪等服务,逐步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县(区)延伸,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促进体旅融合。立足我市旅游资源,推广登山、徒步、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游营地等体育旅游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发展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宣传好基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工作者先进事迹。总结经验,深化巩固全民健身示范县(区)成果,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区)。加强全民健身交流,推动响箭、藏棋、抱石头、打牛角等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和登山、攀岩等优势项目“走出去”。鼓励和支持各县(区)与对口援藏城市开展全民健身交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文广局、旅游发展局、外事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依法治体责任,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教育局要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健全全民健身政策制度,制定参赛办赛管理办法和执行标准,理清体育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使健身工作和赛事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全民健身计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投入,用好体育彩票公益金,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体育彩票公益金、各级财政投入、体育援藏资金、社会力量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全民健身资金投入格局。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本级财政投入全民健身活动经费预算不低于人均10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壮大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考核、使用、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体育人才数据库,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加大基层体育部门专业体育人才配置和队伍建设。争取对口援藏省(市)开展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和体育管理干部援藏。〔责任单位:教育局,组织部、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各类健身场馆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体育场馆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要履行安全保障职责。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和监管服务机制。督促落实高危体育项目安全要求,保障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