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通过供应商报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汽车租赁公司,便于我局开展出差、下乡等工作。我们根据报价择优选择供应商,此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2024年5月至2026年12月份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现邀请符合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
一、具备要求
1、商家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具有汽车租赁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五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
4、车辆保证证照齐全、保险齐全有效、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配备的司机应具有相应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
二、密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按照5座、7座、9座、18座,商务车(品牌型号)、越野车(品牌型号)、皮卡(品牌型号)、轿车(品牌型号)、中巴车(品牌型号)、大车(品牌型号),在市区(半天、全天)、各县区(半天、全天)、区内(全天)、区外(全天)的价格进行分类报价(不含驾驶员的食宿),报价单加盖公章;
5、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复印件;
8、询价标准中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四、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递交材料地点:林芝市科学技术局财务室;
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联系人:扎桑 联系电话:18898091115,逾期不予接受。
林芝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0日
友情链接: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林芝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1家单位。
办公地点:市委宣传部501室、502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94-5893315
邮箱:paizhudiliuzu@163.com
区内电话举报请拨打:12388
区外电话举报请拨打:089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