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按照《林芝市“十四五”科技服务与科技发展规划》既定目标,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科技需求,根据《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林芝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组织编制2024年度林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县(区、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和推荐申报项目。区内自治区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区内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市)科技局或经开区管委会、办事处负责审核推荐。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区外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县级(含)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二)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三)各推荐单位应从申报单位的科研能力与制度健全情况,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能力、科研诚信,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或技术难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成果明晰。
(二)拟转移转化的成果应产权清晰、具备明确的产业化、市场化目标及相应指标。
(三)鼓励产学研融合。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
(四)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其经费预算中原则上应包含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三、具体申报方式
(一)项目采取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形式)申报方式。
(二)项目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从项目推荐截止时间起到项目立项期间,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与推荐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询问项目评审的有关情况。
(四)联系方式
指南发布单位:林芝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室:王罗涛 0894-5824960
政策法规科:达瓦次仁 0894-5883830
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鲁成林 0894-5823353
农村科技科:次仁朗杰 0894-5823353
附件:1.林芝市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林芝市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统计表
3.林芝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书
4.林芝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
林芝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8日
友情链接: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林芝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1家单位。
办公地点:市委宣传部501室、502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94-5893315
邮箱:paizhudiliuzu@163.com
区内电话举报请拨打:12388
区外电话举报请拨打:089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