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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西藏科技服务2023-01-07 22:05发表于西藏

收录于合集#通知43个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0号)《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藏科发〔2022〕272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

提名单位提名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

提名单位应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的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方可提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名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1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人选。

2.提名项目应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3.提名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提名1个项目(人选)。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提名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自治区科技奖励办进行项目(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姓名。

4.当年参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的人选、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提名专家。

5.专家提名实行“责任提名专家制”,2名(含)以上专家共同提名时,排在第一的专家作为责任提名专家,由其牵头负责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主要论文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提名专家、提名杰出贡献奖人选不能作为当年度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未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不能提名为项目完成人。

(四)提名程序

1.提名单位认定

提名单位认定按照《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第一完成单位为区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人选)由区属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或全区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和学术团体提名;第一完成单位为部队的项目(人选)由驻藏旅以上部队提名;第一完成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外企事业单位的项目(人选)由开展相关科技创新工作所在地区(市)行署(人民政府)提名或区(中)直相关部门提名;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项目(人选)由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提名(联系单位:成都分院科技合作处,联系人:林俊,联系电话:028-85226881,13882089222,邮箱:linjun@cdb.ac.cn);所有项目(人选)都可以由我区相应专业的全区性学术组织提名。其它特殊情况由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指定提名单位。未拥有提名账号的提名单位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命名为“提名单位申请表——单位名称”。

提名专家为区内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获奖者。专家提名时,由责任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命名为“提名专家申请表——专家姓名”。

2.提名

填写提名书需登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向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申请密匙,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应在收到密匙申请后及时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给予密匙和密码。为增强提名工作的严肃性,申请密匙时所填项目(人选)名称即为提名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的名称,后续如需更改则需重新申请密匙。

提名书可以于申请密匙成功之日起凭密匙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按照报送要求报送纸质版提名书。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在提名书填写完毕后,经审核内容无误、材料完整,方可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提名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和提名人选的科技成就、贡献。提名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填写提名书时用第三人称身份(如“项目”、“该项目”等,而不能出现“本项目”、“本团队”、“我”、“我们”等字样)。

其他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完成提名书,同时该系统关闭提名受理功能。系统状态栏中显示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提名书,提名书纸质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完成。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需要在各完成单位公示之后在本单位同样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

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将提名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奖励办。发函要求:地区、地级市等提名单位应是人民政府(行署)或办公厅(室)发文;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提名单位应是厅(委、办、局)发文;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提名单位应是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发文。

提名材料包括:

1.正式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材料审核情况、提名单位及主要完成单位双方的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从网站上将其下载)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或“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用白色硬纸),请勿另加封面。

(二)专家提名

1.正式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材料审核情况、提名单位及主要完成单位双方的公示情况及结果。

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可从网站上将其下载)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或“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作为首页(硬纸),请勿另加封面。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报送自治区科技奖励办。

(三)其他要求

1.提名书报送前,仔细核对,确保提名单位、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以公章上的名称为准,提名专家、项目主要完成人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项目完成人单位有变动则按照成果取得时所在单位公章为准,但现单位需知晓该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并在完成单位栏盖章。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报送后,无正当理由的,所有信息不予更改。

2.只接受一等奖的提名项目,在报送提名材料的同时,提名单位(专家)提供该项目只接受一等奖的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6)。

3.提名项目在公示完成后退出评审的,必须经所有完成单位、完成人一致同意后,由提名单位(专家)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供正式函件(参考模板见附件7)。

4.提名书中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荣梅    段娜

联系电话:0891-6822961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

电子邮箱:xz_kxjsj@163.com

邮政编码:850008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

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

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提名书填写要求

5.2023年度提名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6.关于只接受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函(模板)

7.关于不参加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函(模板)

(备注: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tibetsti.cn/下载,该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查看。)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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