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科技局 | 2019-01-21 09:45 | 来源:市科技局法规科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效能建设8项制度--首问责任制度
1、第一个接受询问或接听工作电话人员的我局工作人
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办事人员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办事人员找到
经办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
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负责引导办事人员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5、首问责任人接到工作电话,应做详细记录,及时转
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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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林芝广播电视台、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1家单位。
办公地点:市委宣传部501室、502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94-5893315
区内电话举报请拨打:12388
区外电话举报请拨打:089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