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8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林芝市科技局 2019-01-21 09:45   来源:市科技局法规科 【字体: 【打印文本】

效能建设8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范围及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员)来我局办理:

(一)科技项目咨询、申报、评审及验收等;

(二)专利申请、咨询,侵权投诉等;

(三)来电、来访、来信举报、投诉等;

(四)其他另有规定的事项。

我局负有办理责任的科室及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限时办结义务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二、办事时限及程序

(一)办理项目咨询、申报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毕。

(二)办理来信来访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

要和其他部门协调或转上级处理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毕。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

期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科技项目管理程序

1、自治区科技厅(或地区科技局)发布科技项目指南;

2、向科技部门索取科技项目申请书(电话:0894-5823353);

3、申请人征求专家咨询;

4、科技部门对科技项目预算经费评审;

5、科技部门审批科技项目书;

6、申请人与科技部门签订科技项目合同书;

7、科技部门拨款;

8、申请人实施科技项目;

9、科技部门对科技项目中期检査;

10、科技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鉴定;

11、科技项目归档。

四、申请科技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经费预算、部门意见等);

2、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具体内容和关键技术、技术路线、项目分解、年度进度和目标、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

以科技厅统一制定的格式填写。

五、科技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项目保证单位组织专家初验并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3、自治区科技厅业务部门组织专家组验收;

4、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验收,得出结论;

5、项目归档。

六、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文件材料

1、项目总结(项目执行情况、财务报表、经验和问题);

2、技术总结(工作路线、技术路线及执行情况);

3、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论文和成果等附件。

七、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1、专利咨询、侵权投诉等到地区产权局(联系电话0894-5883830;

2、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请与市科技局法规科(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894-5883830

八、收发文工作要求

1、需要办理的收文,办公室应当在当天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直接交有关科室办理,并对紧急公文提出具体办理时限。要件和急电应即送领导批示或有关科室阅办其他来件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清理分送。

2、紧急公文,承办科室应当在发文机关、领导要求或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当在限期前主动向交办部门说明原因并报办公室;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承办科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3、未提出办理时的公文,承办科室一般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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