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科技局 | 2025-07-11 19:08 | 来源:林芝市科学技术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记者京7月9日获悉,为了端正工作作风、弘扬优良学风,中国科协近日颁布《中国科协关于科技社团举办活动的若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导和监督所主管业务科技社团履行行业自律责任,重点整治科技社团在举办会议、论坛、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活动中的不良风气。《规定》共九条,从多维度对科技社团活动作出明确要求。
在活动审批方面,《规定》要求科技社团举办活动必须紧密结合国家使命,依章程决策,对活动主题、参加人数、持续时间、活动内容等事项严格把关。科技社团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及党组织负责人分别承担领导、直接管理、监督及政治把关责任。
在评比表彰环节,《规定》明确禁止未经批准设立项目、过多过滥设项,严禁向业务领域外单位和个人设项及收取财物;严控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项目,经批准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在经费支出上,《规定》强调控制活动规模,禁止公款旅游、赠送贵重纪念品、安排高档消费等,主办国际活动需遵循得体平等原则,杜绝“穷大方”、摆排场。
在嘉宾邀请方面,《规定》明确举办活动必须以参加活动的科技工作者为中心,意向邀请人员必须对活动有重要实质作用;禁止硬拉党政领导站台或为撑门面邀请院士、国内外大奖获得者等专家,严禁超标准支付讲课费、咨询费等。关于接待标准,科技社团在国内举办活动要参照职务职级在限额内安排,严禁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外事活动按规定执行,避免事事顶格安排。
《规定》指出,科技社团举办的活动必须突出学术特色,禁止“应景式”“华而不实”及围着少数“大咖”转的活动,减少在排桌签、念名单、照合影上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规定》提出,严禁购买烟酒或在接待费中列支烟酒支出,严禁违规报销餐费。活动餐饮禁止提供含酒精饮料、香烟、高档菜肴。参加活动人员不得私自在活动举办场所聚餐饮酒,科技社团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会员宴请。《规定》还要求,简化宣传报道、增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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