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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国科办农〔2021〕14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管理,促进园区发展,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科技部对第7批77个园区以及2019年综合评估结果为不达标整改的10个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综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在第7批园区中,河北滦平、河北辛集等15个园区评估结果为“优秀”,北京密云、河北大厂等54个园区评估结果为“达标”,北京房山、江西宜春等8个园区评估结果为“不达标”。按照《办法》要求,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园区将作为下一步科技项目优先支持对象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优先培育对象,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园区整改1年后将再次参加综合评估,如达标则保留园区建设资格,如仍不达标则取消其园区建设资格。

  在2019年综合评估不达标整改园区中,北京延庆、内蒙古和林格尔等8个园区复评结果为“达标”,宁夏银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复评结果为“不达标”,广西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请退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序列。按照《办法》要求,复评结果为“达标”的园区将继续保留园区资格,取消宁夏银川、广西桂林2个园区建设资格。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强化园区管理服务,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支撑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各园区要按照评估专家组意见,优化园区布局,提高园区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园区功能,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农业供给侧改革试验区。

  联系人:科技部农村科技司 李梦捷、李树辉

  电 话:010-58881411、58881440

  

  附件:2021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结果

  

  一、第七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园区

  1.河北滦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河北辛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江苏扬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安徽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山东威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山东聊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山东邹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河南周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0.湖南宁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1.湖北黄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2.重庆江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3.重庆永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4.四川巴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新疆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二)评估结果为达标的园区

  1.北京密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河北大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河北固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河北涿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河北丰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河北威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内蒙古通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内蒙古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辽宁锦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0.吉林白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1.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2.上海崇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3.江苏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4.安徽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安徽宣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6.安徽淮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7.福建龙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8.福建邵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9.福建三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0.山东菏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1.山东济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2.山东枣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3.山东潍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4.山东栖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5.山东滨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6.山东莒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7.河南商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8.河南漯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9.河南焦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0.河南安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1.河南驻马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2.湖北宜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3.湖南郴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4.湖南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5.广西贺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6.重庆长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7.重庆涪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8.四川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9.四川遂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0.贵州铜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1.贵州六盘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2.贵州赤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3.云南保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4.云南弥勒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5.西藏那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6.陕西铜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7.甘肃白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8.甘肃甘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9.甘肃临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0.青海海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1.青海海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2.宁夏中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3.新疆沙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4.新疆建设兵团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三)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园区

  1.北京房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江西宜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广东韶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海南陵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云南宣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云南大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陕西西咸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青海海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二、2019年综合评估结果不达标整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一)保留园区资格的园区

  1.北京延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内蒙古和林格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吉林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河南濮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贵州毕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新疆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深圳宝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二)取消园区资格的园区

  1.宁夏银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广西桂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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